一、编写目标:
本手册旨在制定大连理工大学新落成楼宇或新装修改造楼宇内部公用房房间号的编制参考规范。编号规则的制定以方便校内外人员对校内房间地址的理解和访问为基本原则。本手册有助于确保全校楼宇房间编号的一致性和规范性,为各单位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并为学校相关规划规章、政策的制定提供探索和实践。
二、编号规则:
(一)房间编号的组成
房间编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楼层编号、第二部分为房间主编号、第三部分为附加编号。
1. 楼层编号由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
a)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层数,如1表示第1层,12表示第12层。
b) 用B加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地下楼层(Basement),如B1表示地下一层,B2表示地下二层。
c) 在楼层编号末尾加M表示该层以上的夹层(Mezzanine),如1M表示一二层之间的夹层,B1M表示地下一层与一层之间的夹层。
2. 主编号为两位数字,其编号范围为01至99。
3. 附加编号表示附加信息,用以表达非公共走廊直接可达的房间、隔断工作间等,通常用一位字母表示。
(二)房间编号的顺序原则
1. 每门一个编号
对于每一个与公共走廊相连通的房间门均有一个唯一的主编号。如果一个房间有多个与公共走廊相连通的房门,则每个房门将编有一个唯一主编号。卫生间、配电室、风机房等基础设施用房,同样适用以上原则。
2. 保持一致性
房间的编号应尽量保证跨楼层的一致性,如一层的101房间与2层的201、3层的301等房间应保证在垂直方向上位置相同或相近。尽量避免相同主编号、不同楼层的房间在所在楼层的方位上有较大差异,例如对角等。
3. 奇偶对门
主编号临近的房间应尽量保证其位置的临近,以确保来访者在楼层内寻址时房间号的连续性。临近的奇偶主编号在公共走廊两侧相对放置,有助于来访者把握规律、找到房间。因此,对于公共走廊形态较为简单(如直线或环装走廊)且走廊两侧均有房间的楼层,应在走廊的两侧分别使用奇数主编号和偶数主编号,例如走廊左侧为奇数,右侧为偶数或者走廊内圈为奇数,外圈为偶数。
4. 从南向北、从东向西、从主入口顺时针
房间的主编号从小到大(01到99),根据公共走廊形态的不同,南北走向走廊,从南向北排列;东西走向走廊,从东向西排列;环状走廊,以主入口为起点,如电梯口、楼梯口等,顺时针排列。
(三)房间内部房间的编号
对于没有房间门直接通向公共走廊的房间,如房间内部的卫生间、套间等,不再另行编制独立的主编号,如确实需要编制房间号标识的,可采用附加编号进行区分。如401房间,其内部套间编号为401A、401B等。若套间内仍有房间,则可在字母后加一位数字标识,如401A1等。
(四)工作位、隔断的编号
工作位或独立隔断是非固定的开放或封闭空间。工作位、隔断通常出现在办公房间的内部或者开放的公共办公区域。如需对工作位、隔断进行房间号标识的,可以采用附加编号进行区分。
对于办公房间内部的工作位或隔断,其编号方式可参考2.3房间内部房间的编号。开放办公区域,相对复杂,通常开放办公区域与公共的通道走廊没有明显的隔墙和房门,不具有独立的房间主编号,此时,应采用临近原则,借用临近房间的主编号加附加编号的方式来标识开放空间的工作位。例如,在401房间外部,临近401房间的工作位可以编号为401A、401B;临近402的,编号为402A、402B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