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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委会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8 点击量:

研究生院,各学部、学院、系(部),各处、办,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有一个稳定的学习、工作环境,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设施、电力设施及特种设备、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的使用监管。具体检查内容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消防与交通安全方面:实验室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学生宿舍的消防措施及用电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

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饮用水源的安全情况、医疗废物管理是否到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是否完善;环境清洁卫生垃圾清运是否及时彻底,公共卫生设施是否完善;《学生食堂安全责任制》、《学生食堂预防食物中毒责任制》、《餐具、容器洗消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幼教中心公共卫生执行情况等;

生产与实验室安全方面:实验室文明卫生;各实验室长假期间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是否制定;学生进入实验室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导师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和落实。检查学校电力供应系统和各楼配电设施用电安全管理,各变电亭、各楼低压配电间及配电箱等设备及元器件是否正常,能否安全运行。检查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是否存有隐患。检查危险放射源和工业射线装置防护措施是否合理、各院系实验室压力容器、气瓶、锅炉、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运行状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安全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检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相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召开安全会议,同时针对本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布置自检自查。学校将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部位抽查。

寒假和春节将至,放假期间需连续工作的单位,要统筹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各方面处于良好、安全的运行状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各实验室凡有学生实验的,指导教师必须现场巡视、指导,保证试验安全。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消除隐患的设备或部门,应该立即停止运行,并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报校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确保学校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运行。

各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请将书面总结材料于 1月 6日下班前报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学校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对认真完成检查和总结的单位将给予通报表扬;否则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检查时间:12月 28日

四、具体安排:8:30在主楼512房间开会,9:00出发(详见附件)。

校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