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宋丹副书记、贾振元副校长就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431号)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布置强调加强国庆节安全工作,并要求抓好落实。
根据学校指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各学部(学院)部(院)长、主管部(院)长转发了文件,并提出了五点要求:
1、节日期间,实验室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2、严禁节日期间在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压力气体开展实验,严禁节日期间领取使用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等高危化学品。
3、禁止无人值守或不采取监管措施而使用加热、震荡摇摆、测试等实验设备。
4、禁止乱丢乱放废弃化学品,严禁将废弃化学药品及容器放入生活垃圾回收处。
5、实验室施工、运货要做好现场防护和安全提示,节日期间有大型车辆进入要报告保卫处。
10月4日,根据校办转发辽宁省针对柳州爆炸案下发的通知,实验设备处在向相关学部学院转发的同时,于10月5、6、7日对西校区、三束实验室、静电实验室等进行了安全巡视。巡视中发现三束实验室走廊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竖立存放5个压力气瓶,而走廊尽头有空置的气瓶架。化工学院部分学生已在实验室开展工作,有的房间仍然存在无人值守现象。巡视人员在巡视现场向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做出了安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