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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安全责任 落实隐患整改
——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2020-12-21 点击量:

12月16日和12月18日,党委常委副校长姚山带领相关部门和安全督导组,分别到化工学院、电信学部和张大煜学院等单位的实验室进行了随机检查,了解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

自教育部安全检查组对我校科研实验室现场检查以来,学校安委会及时制订了《学校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大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办法》等文件,压紧压实各学部(学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督促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学校下发了《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管理的通知》。学校安委会组织安全督导组对气瓶、危化品、用电安全、安全标识、实验室消防设施、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实验室应急预案、大型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室卫生等进行了十余次专项检查,督促学部(学院)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学校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统一定制了安全警示标识,补齐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配备了标准试剂柜;学部(学院)按要求制定了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紧急预案等。

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加大巡检力度,对存在较大隐患的实验室相继发出了黄、橙、红三色安全隐患预警。学校在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有些学部(学院)对安全检查组已发现隐患的实验室已经进行了整改,但没有举一反三。个别实验室仍存在化学试剂违规超量存放、化学试剂未按规定设置专门药品储存柜、管制类化学药品未按规定进行“五双”管理和贮存、未建立危化药品动态管理台账等情况;还存在实验室气瓶与电加热装置近距离摆放、私接乱拉电线和接线板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学校安全督导组已下达了5份《实验室安全隐患橙色预警通知单》和1份《实验室安全隐患黄色预警通知单》。收到橙色预警通知单的实验室,依照《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的通知》要求,5日内停止一切实验活动,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才能重新开放运行。对获黄色预警的实验室,要求立行立改。

姚山副校长要求,各学部(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履行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健全实验室安全预警机制,使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