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单身女教工公寓分配办法

发布日期:2005-09-16 点击量:

根据学校部署,单身女教工由东灰楼搬至南山人才公寓,为保证本次调配公平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配原则:

1.入住人员为单身女教工、非校办产业的人员;

2.三人间入住人员为:1975年以前(含1975年)出生的单身女教工或有博士学位单身女教工或具副高级职务的单身女教工;

3.五人间入住人员为:不满足三人间入住条件的或自愿放弃三人间的单身女教工。

二、组合形式:鼓励自愿组合。

根据分配原则,符合住三人间的单身女教工,如果自愿组合,必须三人为一组;符合住五人间的单身女教工,如果自愿组合,必须三人及三人以上为一组。

三、填自愿组合表:

凡采取自愿组合形式的教工,持本人身份证,到国资处填表签字,以证明是自愿组合且保证人数能够达到一组的要求,同时推举本组代表。

四、房间分配:

抽房(间)号顺序:

第一轮 凡自愿组合的,推举代表到国资处抽房号,若自愿组合为一组且人数和房间数一致的,抽到房号后,本组人员协商各自入住的房间,也可以在本组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要求国资处再进行一轮抽签决定各自入住的房间,余下的房号在第二轮抽取。若自愿组合为一组但人数和房间数不一致的,抽到房号后,再进行一轮抽签决定各自入住的房间,余下的房间号在第二轮抽取。

第二轮 不愿意组合的教工,由本人到国资处抽取房号及房间号。

五、“室长”义务:

在房(间)号抽取前,公布每套房的“室长”房间号,本套房的房租、煤气、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将体现在“室长”的名头上,由“室长”再向本套房间内的其他人员收取。

六、时间安排:

2005年9月8日上午9点~10点,填自愿组合表(本组人员都到场);

2005年9月8日下午2点~3点,三人间入住人员且自愿组合为一组的教工抽取房号;

2005年9月9日上午8点半~9点半,三人间入住人员不愿意组合的教工,由本人到国资处抽取房间号;

2005年9月9日下午2点~3点半,五人间入住人员且自愿组合为一组的教工抽取房号;

2005年9月10日上午8点半~11点,五人间入住人员不愿意组合的教工,由本人到国资处抽取房间号;

地点:国资处

2005年9月10日下午2点~4点,持抽取房间号签协议,领取房间钥匙。

地点:南山人才公寓。

2005年9月11日下午1点半~4点,由国资处安排搬家公司协助教工搬家。

七、本办法由国资处解释。

二○○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