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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修购专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3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6至2020年“十三五”期间修购专项资金项目的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应符合教育部修购计划建设的基本要求;“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方向:修购资金立足于集中力量解决中央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优先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安防、消防、防雷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物的修缮整治;地下管网综合设施的改造完善;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除此之外,适当兼顾学校教学实验室改造以及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与改善办学条件直接相关,可分为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三类。各单位应对修购计划申报进行统筹规划和有机整合,每项申报经费应在200万元以上,一些确有必要的小项目有望在学校层面有机整合为大项目的,也可申报。

二、编报执行方式

申报工作采用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负责。

三、编写要求

1、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单位的3-5年修购计划,对当年的申报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筛选后推荐申报。

2、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中央级普通高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3、申报项目需提供设备购置的明细预算表,包括品牌、型号规格、价格等,请认真调研、落实。

4、投资测算应附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和单价,并附必要的图片资料,设备购置还须考虑用电并对场地、空间等其他相关设施是否成熟等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统筹规划。

5、希望各单位积极申报,抓住机遇,从长远和全局考虑,推进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

四、材料提交时间

2015年4月15日之前提交书面材料。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立项和申报文本等相关资料及电子版报送资产管理处 2#办公楼405房间 联系电话:0411-84706683

联系人:耿阳苏 邮箱:gys@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