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大连市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专业技术支撑作用,遵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荐大连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函》(大安委办〔2016〕30号)文件要求,拟从我校各有关专业领域推荐挑选符合大连市安全生产专家条件的相关人员,作为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候选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专家资格条件
1. 学术造诣高,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熟悉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较高的安全生产某领域专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 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4.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勤政廉洁,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优先聘用。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第一、二层次专家、省部级科技精英、省部级科技功臣;是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主持过本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取得显著成果。
望各单位对照专家行业组专业领域,推荐有关人员作为市安全生产专家候选专家。推荐的专家需填写《大连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有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本各一份)于4月20日前报送主楼西侧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408房间。
联系人:杨文崧 联系电话:84706420
电子邮箱:yangws@
附件:1.《关于推荐大连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候选人的函(大安委办[2016]30号)》
2.大连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