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参照其他高校成功经验,学校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导组。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导组成员原则上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熟悉基层一线情况,有丰富的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经验退休教师中选聘。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导组安全巡视员的责任是:根据高校实验室及技术安全管理规定,巡视检查实验室及相关装置的安全标识,操作规程,伤害防护,“三废”处置等项目。每月巡视8次并做好记录。
首批安全巡视员拟聘于业刚、刘延来、王丹宁三人,从即日起开始对我校实验室安全进行巡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