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书记、部(院)长:
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集中封存科研经费购置业务用车的通知》要求,科研经费购置业务用车要立即集中封存,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集中封存科研经费购置业务用车的通知》精神并遵照执行。务必将该通知和交车安排传达到车辆使用人,要求使用人务必按学校统一安排执行。
二、上交车辆分组清单(请各单位按时间段进行交车封存)
1、4月6日: 共55台
20:00-21:00:材料学院 5台运载学部 26台
21:00-21:30:电信学部 12台; 能动学院 8台; 物理 4台
2、4月7日共53台
20:00-21:00:建工学部 35台
21:00-21:30:管经学部 14台; 建艺术学院 4台
3、4月8日: 共54台
7:30-9:30:化环生学部 31台
9:30-11:00:机械学院 21台; 人文 2台
4月8日14:00-16:00
技术研究开发院 1台;其余未按时送到的车辆。
三、交车注意事项
1、交车的老师要记住车辆的序号,便于停车登记;
2、停车后,暂不要熄火,待填好封车登记表中“行驶里程”后,将登记表填写完整,将登记表、车辆行驶证、车钥匙一起交给工作人员。
3、送车交通疏导联系人: 李朝辉 联系电话:13074157896
附表1 《关于集中封存科研经费购置业务用车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
保 卫 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