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表彰在学校设备管理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开展2018年度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 先进单位:校内各单位(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机关各部门;
(2) 先进个人:各单位、各部门在编的设备秘书岗位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设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
二、 评选条件
(一) 先进单位
1.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设备管理工作,有健全的内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全面落实学校设备管理各项任务;
2. 设备管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有专职的设备秘书,设备管理责任到人;
3. 积极配合完成设备清查任务,清查完成比例高,账物相符比例高,及时提交清查报告且内容完整;
4. 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中成绩突出,共享比例高、机时利用率高。
(二) 先进个人
1. 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本单位仪器设备情况;
2. 认真完成本单位仪器设备的账目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设备实名制落实到位,标签完整,账物相符;
3. 配合设备主管部门有序组织本单位仪器设备的清查工作,及时提交清查报告,清查结果准确度高;
4. 积极配合完成学校设备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能够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需求和建议;
5. 热爱设备管理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工作主动积极、勇挑重担,在学校设备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卓有成效;
6. 获评先进单位的设备秘书自然当选为先进个人。
三、 评选程序
1. 评选采用单位推荐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2. 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先进单位按学院、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申报;
3. 申报先进单位的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先进个人的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设备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
4. 申报表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参评,多项申报要进行排序,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审,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和实际情况确定评审结果;
6.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行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 材料接收
纸质材料递交至:主楼西侧楼408室 电子版发至邮箱:hanhm@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17时
联系人: 韩红梅 联系电话:8470889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