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大型仪器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使用,学校设立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对开放的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维修、新功能开发和升级改造,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重点
项目仅支持校级开放共享平台的40万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要求设备能够通过系统在线预约,全时开放且公布收费标准(支持范围详见附件一)。重点支持开放共享程度高、管理规范、运行效益良好的大型仪器设备。
二、支持范围:
1. 项目支持对大型仪器设备实行有技术含量的自行维护、维修,使之重新发挥作用;
2. 项目支持对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功能开发和技术升级改造,使之功能得到提升,发挥更大效益。
三、申报要求: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申请表》(附件二), 说明申请理由、项目内容、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等,经二级单位审核后报设备处;
2. 申报时需明确自筹经费配套,自筹比例不低于项目总费用的 30%,自筹经费可由二级单位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收入中解决;
3. 原则上同一申请人不能连续两年申报;
4. 以学部或独立学院为单位,填写项目一览表(附件三)并排序。
四、基金的评审:
设备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维修基金的申请进行评审,根据必要性、可行性、预期使用效益等,综合确定支持的项目和资助额度。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表递交截止日期:2019年4月26日
2. 联系人:韩红梅 联系电话:84706425
3. 纸质稿请交至主楼西侧楼402室,电子档请发至han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