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等文件要求,“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经全面改造,自2018年12月7日在化学分析中心开始试运行。在各学部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各项调试、安装、培训工作逐步开展,系统拟于2019年7月1日正式运行,为保证共享服务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简介
系统是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的统一窗口和唯一途径,是开放共享管理的基础和绩效数据的集成。学校已有1000多台40万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在系统中进行展示,已实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有效对接,其中181台公共测试分析设备可以实现在线预约,面向校内外提供有偿服务。
1. 校内外用户访问系统网站可以搜索所需设备;
2.用户根据设备的开放的程度和要求进行在线或电话预约,申请参加培训,完成设备使用或测试,按时结算费用;
3. 设备管理员通过系统接受测试预约,开展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放计划;
4. 系统能够实现计费结算、机时统计和动态监管等功能。
系统功能详细介绍请参考后附的《系统使用说明》和三类型人员的《使用手册》。
二、系统登录网址
系统可通过三种方式登录:
1. 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网址(http://gxpt.);
2. 大连理工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http://shebei.)点击大型仪器共享平台进入;
3. 大连理工大学主页()—公共服务—设备共享进入。
三、仪器设备对外服务收入管理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大工办发〔2019〕10号),学校为在系统上开放设备的所在单位新设立了唯一的对外服务收入账号(1501****)。系统正式运行后,各单位所有依托仪器设备开展对外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均须纳入新设立的账号,由学部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系统试运行期间(2018年12月7日——2019年6月30日)已产生的测试费用,在2019年7月1日前未结算的,也须纳入新账号统一管理。
原152类实验室服务项目2019年1月至6月已入账的收入,仍按照原管理规则进行收入分配和使用,自2019年7月1日起,相关项目只支不收。
从系统正式运行之日起,对外服务收入将全部通过系统生成的转账单或收费通知单作为财务入账的唯一依据。
未纳入系统管理的仪器设备如需开展对外服务,须先在系统中注册设备;
已入系统管理但未实现联网对接的大型仪器设备,在开展共享服务工作时,仪器管理员须及时在系统中手动添加仪器使用记录,方可实现机时计费和结算。
结算模式:
校内人员采用后付费模式使用仪器设备,系统为每位校内教师(课题组)开设信用额度,测试费超过信用额度后将无法预约设备,需及时结算后冲回额度。
校外人员采用预付费模式申请使用仪器设备。
财务入账要求:
校内转账:需提供报销单、系统中打印出的转账单(加盖收费学部学院公章)。转账单一式三份,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扣款成功后,一份作为凭证附件留存,另两份加盖已报销印章,返回设备处和相关学部学院,冲回信用额度。(详见附件7)
校外收入:需提供系统中打印的收费通知单。
在系统试运行期间(2018年12月7日——6月30日)已产生的测试费用,按新账号。
在系统使用过程有任何困难和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电子邮箱:shebei@;
联系人:陶冶 韩红梅
联系电话:8470642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