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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开学安全生产排查和防疫物资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保障学校正式复工复课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校安委会决定开展春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同,确保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各单位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实施销号管理,把开学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

重点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公共教室、实验场所、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配电室、在建工地、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防火巡查及消控室巡查情况;改建装修及动火作业管理情况;违规使用电器设备和违规停放使用电动车情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等。

2、食品、饮用水安全及疫情防控

以食堂饭菜、饮用水为重点,着重检查餐厨器具消杀程序执行情况;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存储、加工制作、用水、用气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堂日常检查、登记制度和食堂工作人员体检制度落实情况;食堂后厨管理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学生就餐、医疗救治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和配套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3、实验室安全

重点对科研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平台、教学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和其它实验研究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着重检查实验室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台账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验风险评估和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实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配备使用情况;相关生物实验及实验小动物安全管理情况;危化品特别是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气体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含起重机、压力容器及压力气瓶)、辐射等实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卫生与日常管理情况。

4、校园建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项目部人员到位履职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现场投入使用的设备、设施、安全装置运行情况,现场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情况。

5、校舍安全、公房改造工程安全

重点检查教学楼、宿舍、公寓、食堂、会堂、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设施,特别是老旧校舍学校建筑设施安全情况;公房装修改造现场施工安全。

三、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部(学院)、盘锦校区、开发区校区、各直属、附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复工复课准备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各安全分委员会组成安全检查组对消防安全、食品饮用水安全及疫情防控、实验室安全、校园建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校舍安全、公房改造工程安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各安全分委员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指导,督促落实整改,形成有效闭环管理。

四、检查日程安排

2020年4月15日至4月24日,各单位自查自改。

2020年4月27日至4月30日,各安全分委员会自行安排时间组成检查组进行全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束后,各安全分委员会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适当形式予以全校通报曝光。

2020年5月6日至5月13日,隐患整改单位将本单位安全检查总结材料上报相关安全分委员会备案。

 

 

 

        校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