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编制2021年“一上”部门预算的要求,学校须填报下一年度的新增设备采购预算。为更好服务教学科研工作,合理做好大型仪器设备资源配置规划,不影响下一年度设备采购需要,需要开展2021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填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填报单位
1、2021年计划采购单台(套)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和单台(套)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的校内各单位;
2、2021年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中已经通过学科办申报过的设备此次可以不再申报,未申报过的此次需要补报。
二、具体要求
1.2021年要采购的设备务必申报,未申报的下一年度禁止采购,根据实际需求填报附件1;
2.计划购置单台(套)价值20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的单位还须按照《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有关要求,填报附件2。
3.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分类详见附件3;
三、材料报送
为保证新增资产预算顺利上报,各填报单位务必请于7月29日下班前完成2021年设备采购计划填报工作。汇总附件1、2后,电子版发送至wangtao@,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主楼西侧楼402房间)。
联 系 人:王 涛
咨询电话:0411-8470642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