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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1 点击量:

 

各学部、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76号) (详见附件1)的要求,2019/2020学年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部、学院认真组织并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的贵重仪器设备为 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在账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的03类(仪器仪表)中4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统计数据的时间段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二、教育部考核标准

1、定额机时

通用设备:1400小时/年 公式=7小时×5天×40周=1400小时

专用设备:800小时/年 公式=4小时×5天×40周=800小时

2、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要的后处理时间

三、填表说明:

1、填报方式:仪器负责老师通过网上填报

登录大连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平台--个人业务-大仪使用数据上报--进行在线填报--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请各位仪器负责老师认真填写其中的3列至19列的数据,同时请审核设备其他信息,如无出入,请勿修改;

2、涉及到各单位的仪器和相关负责老师的名单,将会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位设备秘书;

3、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设备信息均来源于我校校产数据库,如果权属有变动,请学部或学院做好变更或交接手续,但不得因此延误统计工作的按时完成;

2、仪器全年有效工作机时(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项之和)原则上必须达到教育部定额机时标准(专用设备800小时,通用设备1400小时),如果没有达到定额机时标准,必须填写明不达标原因(附件3),由设备秘书汇总后发送至hanhm@

3、各单位设备秘书请督促各位设备领用老师据实填报并及时提交设备处年末将汇总机时不达标设备清单以通报的形式发到各个学部学院。

4、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18日。

联系人:韩红梅 陶冶

联系电话:8470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