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加强并规范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促进开放共享,切实提高设备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结合《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9〕10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2021学年各学部、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和使用效益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年8月31日前在库、单台(套)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各学部、学院考核明细详见(附件1),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注明。
考核数据统计时段: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各学部、学院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和使用效益,包括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研究成果、功能利用与开发、服务收入、日常管理等方面。
考核比重:运行使用情况(50%)、共享服务成效(30%)、组织管理情况(20%)。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请各学部、学院对本单位考核范围内的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及使用效益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并参照报告模板(附件2)报送本单位自评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评审。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和共享管理系统中记录的情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绩效考核评审。
3、考核结果公布。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挡。
1、确定开放服务收入中人员费用比例。考核结果为优,人员费用比例不超过开放服务总收入的40%;结果为良,不超过总收入的30%;结果为合格,不超过总收入的20%。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予以全校通报,并核减相关目标绩效额度。
2、目标绩效考核。各学部、学院 “大型设备管理”目标绩效主要依据考核结果评定。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提交的数据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纸质材料请各单位设备秘书递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科:主楼西侧楼402室。电子版请发送至:pannana@dlut.edu.cn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联系人:潘娜娜 联系电话:84706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