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加强并规范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促进开放共享,切实提高设备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结合《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9〕10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1-2022学年各学部、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和使用效益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2021-2022学年在库单台(套)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有关二级单位。各单位设备明细详见(附件1),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注明。
涉及的数据统计时段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 考核内容
考核各学部、学院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和使用效益,包括机时利用、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开发、组织管理、研究成果、人才培养等方面。
考核比重:大型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情况(30%)、组织管理情况(30%)、共享服务成效(40%)。
三、 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请各学部、学院对本单位考核范围内的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及使用效益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并参照报告模板(附件2)报送本单位自评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评审。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和共享管理系统中记录的情况,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进行绩效考核评审。
3、考核结果公布。
四、 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执行。据此确定的人员费用,不得用于在学校奖励绩效体系外,发放其他名目奖金、补贴、津贴等。
五、 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提交的数据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请各单位设备秘书12月13日前,将盖章后自评报告的PDF格式电子版和无印章的WORD文档电子版发送至:sysk@dlut.edu.cn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8470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