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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公房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6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表彰在学校公房管理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公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房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校内各学部(学院)、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

(2)先进个人:各单位、各部门的公房管理岗位人员,从事公房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公房管理工作。公房管理制度健全,管理程序规范,开展学校公房管理专项任务及时到位;

2、公房管理组织健全。公房管理分工明确,公房管理工作责任到人,配备专、兼职公房管理员,公房管理人员履职到位;

3、公房数据准确。公用房管理系统中房屋各项信息完整详实,账实相符;

4、公房使用科学合理。单位内各类公房配置科学合理,公房使用效率高,不存在闲置浪费现象;

5、公房共享使用充分。在会议室(报告厅)共享工作中成绩突出,共享比例高、使用率高;

6、积极落实公房有偿使用工作。学部(学院)公房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完善,按时完成学部(学院)公用房专项资金收缴工作及学校公用房专项资金收缴工作。

(二)先进个人

1、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本单位公房情况;

2、认真完成公用房管理系统内本单位数据维护工作,房屋用途、使用人信息更新及时,账实相符;

3、积极配合公房主管部门完成本单位公房有偿使用工作;

4、积极配合公房主管部门有序组织本单位公房普查工作,及时根据普查意见完成整改;

5、积极配合完成学校公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能够对公房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需求和建议;

6、热爱公房管理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工作主动积极、勇挑重担,在学校公房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卓有成效。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公用房管理系统内信息缺失,维护不及时;

2、未经“公用房扩建、改造、装修申请”审批擅自进行公用房扩建、改造、装修;

3、公房有偿使用费未按时足额收取及缴纳;

4、未按期腾退房屋或私自占用学校公房。

三、评选程序

1、评选采用单位推荐、集中评审的方式组织开展;

2、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单位推荐先进个人不得超过2人,并进行内部排序;

3、申报先进单位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公房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申报先进个人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公房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

4、申报表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参评,多项申报要进行排序,电子版材料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5、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评审,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和实际情况确定评审结果;

6、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予以表彰。

四、材料接收

本次申报只接收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然后将电子版发送至:dutgf@dlut.edu.cn

文件与邮件的命名格式:

(一)先进单位:单位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公房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二)先进个人:姓名+单位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公房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联系人:石发亮联系电话:84708789

申报截止时间:12月23日17点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