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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议室及报告厅核查及报送共享会议室授权管理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30 点击量: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学部(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共享会议室及报告厅管理实施细则》(大工办发〔2022〕28号)文件中学校对会议室及报告厅实行“开放共享、有偿使用、 资信评价、分类管理、效益考核”管理的要求,现开展凌水校区会议室及报告厅核查及报送共享会议室授权管理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凌水校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学部(学院)现管理的所有会议室及报告厅。

二、工作原则

1、学校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学部(学院)在用的会议室及报告厅,除学部(学院)可设置一间专用会议室以外,其余所有会议室及报告厅原则上全部面向全校共享使用。

2、学校主楼等校级行政办公楼宇内的共享会议室,由学校直接管理。

3、全校各二级单位楼宇内的共享会议室,采用学校直接管理和授权二级单位管理两种模式。

三、使用费标准

共享会议室使用费的收取根据预约时长计算,以小时为单位,超出30分钟部分按一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含)部分不计算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共享会议室收费标准

共享会议室面积(㎡)

计费面积(㎡)

收费标准(元/时)

工作日

8:00至17:00

其它时间

(含寒暑假)

低于50

50

10~20

5~10

50~100(含)

100

20~40

10~20

100~200(含)

200

40~80

20~40

200~400(含)

400

80~160

40~80

400~600(含)

600

160~240

80~120

学校直接管理的共享会议室,收费标准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制定;授权由二级单位管理的共享会议室,收费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在收费标准范围内自行制定。

学校直接管理共享会议室的收费,全部收缴到学校共享会议室专用资金账号。授权由二级单位管理共享会议室的收费,30%上交到学校共享会议室专用资金账号,70%留在二级单位专用资金账号,由二级单位自主使用。

四、工作安排

1、会议室核查: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2月20日,各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管理的会议室及报告厅(包含已共享的会议室及报告厅)开展核查工作,具体包括会议室及报告厅使用现状、内部设备设施情况等。

2、报送共享会议室授权管理申请:

各单位结合会议室核查情况,按照工作原则,对本单位会议室及报告厅进行分类,填报《共享会议室及报告厅分类管理申请表》(附件1),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23年2月20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PDF文件、申请表的电子版、会议室的图片(注明会议室名称)发送至邮箱:dutgf@dlut.edu.cn。

3、共享会议室分类管理审核:

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8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单位报送的《共享会议室及报告厅分类管理申请表》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共享会议室清单及管理模式等。

4、共享会议室有偿使用:

自2023年3月1日起,凌水校区共享会议室开始有偿使用。全校教师可线上预约使用共享会议室,并通过线上平台生成的缴费清单办理缴费,具体缴费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人:宿莹

联系电话:84708789/137951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