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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公房、废旧物资等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为有效落实学校2023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学校公房、设备等资源配置改革,解决目前资产利用过程中的不合理、不合规、使用效益低、浪费等问题,现开展公房、废旧物资等专项治理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教学实验室专项治理

1.工作目的:打通教学实验室空间和设备资源,整合优化教学实验室设置和课程安排,对教学实验课程中设备体积小且可移动的教学实验进行空间复用,提高教学实验室的使用率。

2.治理措施:

(1)设有教学实验室的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①依据2022年公房有偿使用工作学校与学部(学院)核对的本科教学实验室用房面积(附件一),提供对应的本科教学实验室明细,填报《学部(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明细表》(附件二),并对本科教学实验室逐个房间进行核查,明确教学实验室全部用房用途;②分析各教学实验室现有课程安排情况和利用率现状,对于年度使用率低于30%的实验室(使用率=实验室全年排课学时/全年总学时;全年总学时按照全年共36周,每周40学时,共计1440学时计),需提出课程安排优化和整改意见;③对于教学实验室内所用设备体积较小或可移动的,提出将多个功能唯一的教学实验室进行空间整合复用的方案。

请各学部(学院)将教学实验室明细表、课程安排优化整改意见、教学实验室空间整合方案电子版于5月10日前发至dutgf@dlut.edu.cn,纸质版交至主楼西侧楼416室。

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学部(学院)

(2)资实处按照各单位自查情况,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对全校教学实验室逐个进行核查,对各单位教学实验室整合优化提出指导意见,重新认定教学实验室面积,并对现有非教学实验室用房用途进行调整。

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资实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3)各单位按照自查意见和资实处的指导意见进行教学实验室整合和优化。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学部(学院)

3.奖惩措施:对各单位本次减少的教学实验室面积,在2023年学部(学院)公房有偿使用时奖励减少面积的2倍定额面积,2024年有偿使用时奖励减少面积的1倍定额面积;对于专项治理后使用率仍低于30%的教学实验室,资实处将视实际情况进行用途调整或按照定额外面积收取有偿使用费。

4.预期效果:在保障教学实验合理安排的前提下,提升教学实验室公房使用效益。

(二)非在职人员占用公房专项治理

1.工作目的:解决非在职人员仍占用公房问题,提高公房使用效益。

2.治理措施:

(1)各单位自查。各单位按照学校人力资源处核定的在职人员名单开展自查,对占用情况进行整改,并建立非在职人员公房收回的长效机制,填报《非在职人员用房自查情况表》(附件三)和制定《**学部(学院)/**部门退休、离职人员用房收回管理规定》提交资实处。对于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且有在学研究生的离退休人员,使用公房过渡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其它人员及离职人员,需在办理退休或离职手续时同步完成使用公房的收回。

请各学部(学院)将非在职人员用房自查表、学部(学院)退休离职人员用房收回管理规定电子版于5月10日前发至dutgf@dlut.edu.cn,纸质版交至主楼西侧楼416室。

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学部(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

(2)学校核查。资实处按照学校人力资源处核定的在职人员名单,核对各单位自查和整改的结果,对有漏报瞒报行为的房屋收回学校调配。

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资实处

3.奖惩措施:学部(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收回房屋可以由单位自行进行内部调配;对于学部(学院)无法按期收回的非在职人员占房,每年学部(学院)公房有偿使用核算时按照占用面积的5倍进行有偿收费,并限制占用公房人员的学校财务经费使用。

4.预期效果:按期全部收回非在职人员占用的公房,建立非在职人员用房的收回机制,提升学校公房使用效益。

(三)物业用房专项治理

1.工作目的:规范物业用房,减少物业不合理用房。

2.治理措施:

(1)摸清现有物业用房底数;

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后勤处、资实处

(2)拟订物业用房分配标准,对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及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公司用房根据需要进行整合。集中设置物业办公室,其它楼宇除门岗和消控室外不另设物业用房。

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资实处、后勤处、相关单位

3.预期效果:按需配置物业用房,减少物业占用公房资源。

(四)公房内废旧仪器设备和家具专项治理

1.工作目的:解决已不具备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废旧物资占用公房空间的问题,通过集中清理处置,提高公房资源使用效益。

2.工作措施:

(1)各单位自查和处置。各单位对所管理的公房、公共区域(空间)放置的仪器设备和家具等情况开展自查,优化放置仍继续使用的仪器设备和家具空间,对确定不再使用的仪器设备和家具等废旧物资,分门别类,按照自行处置、报废、报损或调剂等方式处置。

各单位对拟处置仪器设备和家具按规定提出处置申请,并按照废旧设备家具清理处置统计表(附件四)汇总信息,电子版于5月31日前发至shebei@dlut.edu.cn,纸质版交至西侧楼404室。

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2)学校核查。资实处组织全校各二级单位设备秘书组成核查工作组,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评价和责令整改。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3.预期效果:完成三校区废旧物资清理工作,提升公房空间使用效益。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和政策宣讲,切实提高教职员工资源使用的成本意识,主动配合开展工作。

2.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根据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专项工作组,一院一策,制定本学部(学院)具体方案,严格按照学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3.本次专项工作各学部(学院)完成情况,将作为学部(学院)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的依据。

4.各单位在治理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如果查出造假、蓄意处置等违规行为,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房管理科:石发亮、宿莹 84708789

设备管理科:杜艳艳、韩铭浩 84708687,马晓东(报废回收) 8470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