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部对各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评价考核的准备工作,现对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机时及对外服务机时进行采集,有关要求如下:
一、数据采集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帐、原值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2022年全年的使用机时。
二、采集数据内容
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机时的下列三个数据:
1.年运行总机时:2022年全年设备运行的使用机时(包含必要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和必需的后处理时间,不包括空载运行的时间);
2.年对校内其他单位服务机时:对校内其他单位服务机时;
3.年对校外单位服务机时:对校外单位的服务计时(包含利用我校仪器设备提供对外技术服务时所发生的使用机时)。
机时数据统计应实事求是,可查证,务必精确到个位。并作为有关仪器设备使用效率观测及对低效仪器设备进行调剂的重要依据。
三、数据填报方式
1.仪器设备负责人收集相关数据后,登录“校园门户--数据中心--填报服务--科研仪器服务成效统计表”,按提示进行填报,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
2.各相关单位设备秘书对仪器设备负责人提交数据进行审核,经分管领导把关后,在校园门户上完成提交。
四、各相关单位采集填报数据同时梳理准备仪器共享机时记录等相关底账材料,学校将针对性抽查核验。
联系人: 陶冶
联系电话:84706425 1394090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