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经各单位自评和学校评审,现公布2023年度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和使用效益考核结果:
一、优秀单位(5个)
校分析测试中心
盘锦校区分析测试中心
化工学院
环境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良好单位(8个)
建设工程学部
生物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与药学学院
化学学院
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学院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三、合格单位(5个)
医学部
物理学院
集成电路学院
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以上单位,可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9〕10号)第十五条第二款确定共享服务收入用于人员费用的比例,人员费用发放须纳入学校薪酬体系框架(包括发放名目、额度、范围、渠道与方式等)内实施。
希望各二级单位能够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管理机制,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和服务能力与水平,推进开放共享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