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共享会议室及报告厅管理实施细则》,遵循“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原则,现开展凌水校区2024年共享会议室收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方式
为简化收费流程,减轻各单位交费工作负担,2024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共享会议室收费工作方式进行了优化调整:
1. 共享会议室使用费由各单位统一支付,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对本单位会议室预约人进行收费;
2. 共享会议室使用费均统一交到学校共享会议室专用资金账号(0211-50250001),院级共享会议室使用费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返还应收金额的70%至各单位的专用资金账号。
二、工作流程
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向各单位提供《大连理工大学共享会议室交费函》(应交费金额为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产生的共享会议室使用费);
2. 各单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共享会议室交费函》内应交金额填写报销单,报销单经单位经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0月22日17:00前送至主楼西侧楼423室(公房管理室),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后统一到会计核算中心完成交纳。
三、注意事项
根据财务处出台的《大连理工大学共享会议室收费核算管理办法》要求,共享会议室交费经费来源应与使用会议室所从事的经济事项资金匹配,各单位可从办公费、业务费、基层统筹金、会议费收入等列支相关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8470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