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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按时足额交纳公房有偿使用费和共享会议室使用费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5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截至2024年12月5日,仍有部分单位未按时完成2024年度共享会议室使用费交纳和公房有偿使用确认函签订,部分已经签订公房有偿使用确认函单位的经费账号余额不足。经与财务处和会计核算中心商议,确认对存在上述情况的单位收费以如下方式开展:

一、收费方式

自2024年起,每年未按时足额交纳公房有偿使用费和共享会议室使用费的单位,由资实处提供清单(单位名称、应交金额等),由财务处和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公房有偿使用收费账户余额中直接扣缴,公房有偿使用收费账户余额不足的,不足部分从单位统筹金账户中扣缴,单位统筹金账户余额不足的,按照《大连理工大学二级单位用房定额核算及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共享会议室及报告厅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1.请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12月11日前填报共享会议室交费报销单,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房管理室(主楼西侧楼423室),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办理交费;

2.请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12月11日前完成《公用房专项资金缴纳确认函》签订,并确保用于交纳公房有偿使用费的账号内金额充足;

3.2024年12月11日仍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单位,学校将按照本通知中收费方式完成费用扣缴。

三、工作要求

公房、会议室有偿使用是学校推进全成本核算,建立成本和分摊意识,提高资源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请各相关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规矩意识,认真落实和宣讲学校的各项政策要求,认真开展有偿使用费用的收缴和缴纳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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