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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考核和共享服务成效优秀案例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8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大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规范并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切实提高设备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方案》,现开展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时间范围

本次考核以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级单位开放共享工作情况为依据,涉及仪器设备范围为原值40万(含)以上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

参与考核的二级单位(20个):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设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物理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医学部、化学学院、环境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船舶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器人与智能系统研究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辽宁黄海实验室、数学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外国语学院不参与此次考核但须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数据统计表》。

二、考核内容与指标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情况、使用管理情况、共享服务成效三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实体公共平台建设、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和科研仪器国产化等情况。

(二)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的使用、运维以及功能开发、实验方法创新等情况,大仪系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名称、设备照片、功能参数、机时数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维护情况。

(三)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开放共享仪器设备共享使用情况、服务收入情况,服务校内外单位科研任务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单位自评(3月18日-4月8日)

2.集中审核(4月中旬)

3.现场核查(4月中下旬)

4.确定考核等级、共享服务成效优秀案例(5月)

各单位填写自评报告的同时,按照要求填报校内外共享服务成效案例,学校将在“集中审核”阶段一并组织优秀案例遴选;获评“优秀”的案例,在总分基础上,每个案例加5分,至多加10分;遴选结果随考核结果一并公布。

四、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照《大连理工大学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年度考核方案》要求,对本单位提交数据和自评报告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单位于4月8日17:00前,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自评报告》(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时数据统计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版发送至sysk@dlut.edu.cn。

联系人:刘洋 陶冶 联系电话:0411-84706425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年度考核方案》

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自评报告》

附件3:《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数据统计表》(通过邮件发至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