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配置体系,强化仪器设备购置前置论证工作,拟近期上线论证管理模块,采用线上论证模式,全面提升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质量与效率。根据上级关于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要求及学校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制度规定,现对学校仪器设备论证专家库开展更新、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专家分类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按照教学科研领域划分,共分为海洋领域、能源领域、信息领域、医工交叉领域、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领域、智能装备领域、智能化工领域、基础学科领域、人文社科领域9个领域,专家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选择多个擅长领域。
二、论证专家申报标准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较高职业道德,在论证过程中能够立足学校发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
2.在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 3 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相关领域仪器设备发展方向。
3.熟悉本领域常用科研仪器设备相关知识,能够胜任设备购置论证工作。
4.热心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参与论证,能够按时参加论证会议、认真完成论证任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三、论证专家职责
1.参与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论证工作,包括对设备购置的必要性、技术先进性、性能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及配套条件等进行全面评估,提出客观、公正的论证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论证工作纪律,对论证过程中涉及的项目信息、技术参数、预算价格等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3.积极参加专家培训,及时掌握国家及学校设备购置管理政策、规定及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升论证水平。
4.当出现可能影响论证公正性的情形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专家推荐及信息更新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家推荐工作,认真组织筛选,优先推荐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及具有丰富设备使用与管理经验的人员,确保推荐专家的专业性与代表性。
1.信息更新:已在专家库的专家信息将发送至学院设备秘书邮箱,请各单位对个人信息、擅长领域等信息核实更新后填报《大连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专家信息表》(附件1);
2.新增推荐:新推荐专家可直接填报《大连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专家信息表》(附件1)。
3.推荐比例要求:
推荐数量,正高级不少于本单位正高级人员总数的10%,副高级不少于本单位副高级人员总数的15%。推荐人数不设上限,鼓励多推荐优秀专家。
4.报送方式:请各单位于4月23日17:00 前,将汇总好的《大连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专家信息表》发送至邮箱:shebei@dlut.edu.cn。
联系人:韩铭浩
联系电话:84706425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专家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