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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2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十五五”开局之年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各二级单位应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一),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重要危险源风险排查,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一室一表”模块填报主要风险点信息,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

(二)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二)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自查实施方案,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安全检查”模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与隐患整改,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

二、工作安排

(一)学习培训(6月15日)

学校层面组织各二级单位安全主管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重点解读《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各二级单位须组织学习《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等文件要求,准确掌握本年度排查重点、检查标准及风险隐患清单填报规范,做到“一室一表,一院一清单”。

(二)自查整改(6月12日——6月24日)

各二级单位对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要求,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风险排查,填写主要风险点,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逐条逐项查找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并立即开展整改。安全隐患一经发现,须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实施整改。问题隐患整改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及责任人。存在隐患的实验室须按要求推进整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在实验室停用的基础上,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对完成整改的隐患,学院应逐项核验,确保整改效果。

(三)监督总结(6月25日——6月28日)

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将对各单位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各二级单位须及时完成本单位安全风险自查整改工作总结(PDF盖章版),并于28日前报送至 dlutaqgl@dlut.edu.cn。资实处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校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教育部主管部门。

(四)巩固提高(7月1日——10月31日)

各二级单位要全面治理并突出重点,聚焦高风险实验室和重要危险源,动态更新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推动实验室安全“一室一表”规范化管理,建立实验室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加强实验室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规范配置日常防护用品及应急处置物资,全面推动安全应急处置“三步法”(附件三)宣传学习。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完善常态化安全检查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常规项目安全治理与专项隐患整治协同推进的管理模式,持续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保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确保闭环管理。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督办,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整改完成后逐项核验销号,做到“动态清零、见底见效”,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按时报送,强化信息反馈。各二级单位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自查整改及总结报告报送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须在报告中专项说明;对敷衍了事、瞒报漏报的,学校将视情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注重长效,深化常态治理。各二级单位要以本次风险排查治理为契机,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完善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提高实验室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实验室安全治理能力。

附件:

1. 《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3. 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三步法宣传资料

4. 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报告(模板)

5. “一室一表”模块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