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是“一上”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7年“一上”预算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为便于大家统筹安排暑假时间,启动2027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拟在2027年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并填写设备预期使用频率、规格参数和购置必要性等信息。
二、注意事项
1. 单价100万以上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只能在 “一上”阶段申报。如果本次未申报,将直接导致2027年设备无法采购。因此,请务必仔细论证,涉及2027年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的项目务必在本阶段申报。
2. 随着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陆续实施,请各经费归口部门加强统筹,做好各类项目衔接,避免重复申报。
3. 本次填报的新增资产计划对应的政府采购预算自动生成,并且上报后不允许修改,请充分论证额度。单价低于100万的设备,如同类别累计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100万元)的,应当在“二上”阶段(11-12月)填报政府采购预算。
4. 原则上,申报设备均应通过校内论证。拟在2027年购置,尚未通过论证的设备,应当尽快通过论证系统申报,完成论证。各单位应做好论证项目储备,明年起,未通过校内论证的设备不再允许申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7月8日,各单位报送预算审核管理员,系统配置权限;
7月9日-15日,各单位组织老师通过系统填报,系统将于15日下班后关闭,过期不能补报;
7月16-17日,各单位管理员及负责人审核上报;
7月18-20日,经费主管部门汇总审核;
7月21-23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汇总上报财务处;
7月24日-8月初,根据财务处、上级单位汇总审核反馈情况修改补充。
(二)申报方式
本次仍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通过校内门户-业务系统-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为方便沟通申报事宜,请有需要的老师加入工作群:

附件:
1. 操作指南(经费主管部门)
2. 操作指南(二级单位老师)
3. 操作指南(二级单位管理岗)
4. 填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