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切实做好仪器设备购置规划,提升仪器设备配置科学性,现开展2026年第二批仪器设备购置校级论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论证范围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管理重心下移,此次校级论证包括:
1. 已获批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且计划年内购置的单价或成套100万元以上(含)的仪器设备(已论证过的不参加);
2. 已申报2027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单价或成套100万元以上(含)的仪器设备;
3. 属于限制采购类设备清单中的单价或成套4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
二、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仪器设备购置校级论证的申报组织工作。
1. 申购人在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平台的设备购置论证系统发起论证申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论证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
2. 请各申报单位在充分考虑仪器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先进性以及可行性后,在线审核提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 本次校级论证,将对购置必要性、可行性不充分的设备限制采购,请申报人、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和准备相关材料,各申报单位请于9月10日下午17:00前在系统完成审核并提交。逾期不能参与此批论证。
联系人:韩铭浩
联系电话:84706425
附件: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平台论证系统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