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山迁建工作办公室对东山二期调迁已进行资格认定并公示后存有争议住户的再次核查和确认,现将第十二批共计2户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请群众监督。相关说明如下:
一、监督举报
如对公示清单中住户的调迁合理性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0日)通过如下渠道反映,要求实事求是,提出异议者请提供具体事实线索、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学校监督举报意见箱:东山15栋109号
学校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ianduzc@dlut.edu.cn
二、核查信息补充
若本人住房未在公示清单内,请尽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完成信息核查。因住户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而导致延误合理性判定,影响交房和选房的,一切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住户书面材料提交地点为东山15栋109号,联系电话:0411-84708879,办公时间:8:00-11:40,13:30-17:10。
东山迁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