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公房维修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8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学校公房相关维修工作有计划的组织实施,确保学校师生公房使用的安全、舒适,在2023年10月12日校园门户上已发布《关于规范和明确学校公房等维修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现开展学校公房维修需求征集工作,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的维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必要的维修、加固、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屋面墙面维修、电气设施维修、给排水维修、门窗维修、空调设施维修、消防设施维修、卫生洁具维修、电梯设备维修等项目。不包括校内各单位及个人因单位建设需要、个人办公或科研需要等需开展的各类维修改造项目。

2.本次征集的维修项目可以是建筑物的整体维修,也可以是建筑物内的各类型零修。

二、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征集,凌水校区以各学院、管理机构、服务保障及辅助机构、直附属单位为单位进行申报;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市内校区由校区总务部或管委会统筹,按本通知要求及时间节点,同步部署和组织征集工作,汇总后报资实处。

2.各申报单位汇总填报《公房维修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10月24日前将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Excel表格发送至邮箱dutgf@dlut.edu.cn。逾期未发送的将不再受理申报。

三、后续安排

项目征集完毕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各公房维修归口管理部门对征集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对项目进行分类汇总、确定项目维修排序及经费来源等,形成学校公房维修项目滚动库,交由各公房维修归口管理部门对各自负责的维修项目开展后续经费申请、维修实施等工作。论证及后续施工结果将及时反馈至各申报单位。项目维修排序优先级分为五级,详见《公房维修优先级标准》(附件2)。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对本单位在用房屋存在的维修需求进行认真排查,做好维修规划,并详细阐述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避免影响房屋维修工作的有序开展。

本次通过论证的维修项目,将本着“能整合即整合”原则,单个项目或整合项目纳入学校申报202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以下简称“修购专项”)资金房屋修缮类储备项目,参与后续评审、立项等工作,依修购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项目紧迫性、必要性排序组织实施;修购专项房屋修缮类不再单独组织项目征集。

今后学校公房常规维修工作均以上一年度公房维修需求征集的结果作为依据,除新产生的安全隐患或因学校工作安排而产生的必要维修项目、日常零修外,原则上不再接受各二级单位临时提出的维修申请。

本次公房维修需求征集工作是学校首次集中组织校内公房维修需求申报,统筹协调各维修归口管理部门开展项目维修排序、经费申报及后续实施工作,因此本次征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各公房维修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调整优化和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宿莹84708789

联系人:王元84708827

附件:

1.《公房维修项目申报表》

2.《公房维修优先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