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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05-11-23 点击量:

目前,大连市供电公司对七贤岭66kV变电站进行全面改造。改造期间,该变电站的供电转由由家村66kV变电站供电。由于供暖用电量增加较大,致使由家村变电站出现过负荷现象。为保证变电站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电网的安全运行,决定对由由家村变电站供电的高压用户实行限制用电。限制用电时间为:11月17日0时~11月27日24时。

我校的用电是由由家村变电站的10kV专用电缆供电,属于此次限制用电的用户。供电公司限制我校用电高压负荷的最高电流为280A,功率为4600kW。

进入采暖期后,我校的用电量也随之增加,最高电流达到360A,功率为5900kW。为此,限制用电期间,我校必须减少用电负荷的功率为1300kW。如果限制用电期间,我校的用电负荷的高压电流超过280A,供电公司计算机的监测系统将自动拉闸,限制我校用电。

根据中心变电所11月16日的计算机负荷监测记录显示,我校最高用电负荷出现在8~11时,12~20时。各高压回路用电的最高电流如下:

北山区:31.3A ,545 kW;西山区:74.7A ,1280 kW;机械工厂东区:60.8A,1280 kW;化学楼区:14.8A,256kW;主楼、教学区:79.8A,1370kW;图书馆区:10.4A,183kW;体育馆区:13.2A,230kW;理化电教学区:33.6A,567kW;计算中心5.96A,105Kw。合计电流:325A。

为配合供电公司的电力改造,保证市电网的安全运行和我校教学用电的连续、可靠。限电期间,凡办公用计算机,尽量在每天的10~15时工作。非工作时间内,必须关闭电源开关。教职员工17时以后不要加班用电,把电力让给学生宿舍和锅炉房用电。同时,对以下用电场所进行限制用电。

1、 各个场所的广场灯,户外广告灯、泛光灯、投光灯等停止使用。

2、 非任科老师上课的计算机机房停止使用。

3、 各建筑物六层以下电梯停止使用。

4、 学生区寝室每天8~16时停止供电。

5、 维修中心为教学区、学生区供暖的设备每天限电时间:8~12时。

7、 要求各单位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情况下,计算机开机率应降低50%;没有重要事情的不要开机上网。

8、 要求各个生产经营单位尽量压低生产任务,减少用电容量,采取削峰添谷(22~次日8时)用电。

9、 要求各办公场所白天尽量少点灯。各个楼宇负责人应派专人检查和关闭室内的长明灯。

10、 各楼热水器每天15时停止加热。

11、经学校批准,自11月21日~11月25日起,每天15时~20时对不同地区实施停电计划,以达到供电公司的限电标准。

12、停电通知均已通过网上发布、电话通知、张贴通知、重要部门当面告知的形式,通知到用户,以便用户提前做好停电的准备工作。

国资处

2005.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