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护广大教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营养保健制度的规定》(大工校办通字[1997]第8号),现启动2018年度预算内保健津贴发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相关单位实验室老师向本单位保健员如实申报本人从事的工作岗位、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实验课时、天数等数据。《2018年度预算内享受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见附件。
2、各单位保健员对本单位享受保健津贴人员的申报数据进行汇总,并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保健员统一填报形成本单位《2018年度预算内享受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并交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3、请各单位保健员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2018年度预算内享受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送至主楼西侧楼408房间,同时务必将电子文档及时传送至:ysyong@。
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11月22日前,会同教务处对各单位申报的2018年度预算内享受保健津贴人员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时向各单位反馈下达2018年度预算内保健津贴发放执行方案。
5、各单位保健员接到反馈后,可登陆财务处网站“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经系统验证身份后,进入系统。选择进入“非工资性人员经费发放系统”模块。点击进入校内人员非工资性收入录入页面后,财务项目发放的经费账号为部门编号:0221,项目编号:841109。点击“选取”。发放项目选“特殊工种补助”。摘要栏填写“**学院2018年预算内保健津贴”。录入完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报单。点击弹出确认信息【确认】,进入【校内人员非工资性人员经费发放报销单】,在IE浏览器的工具菜单下点击【打印】,打印报销单。办理经手人签字后,请于11月27日之前将报销单送至设备管理处主楼西侧楼408房间。
6、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12月1日前签字、盖章(设备处印),并办理经费发放申请和报销单据后,12月13日前统一送交到财务处,财务处直接将保健经费划拨到个人账户上。
7、各单位保健员网上申请发放必须严格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准的保健津贴发放执行方案填报,不得自行更改,财务处将严格依照设备处提供的审核依据发放。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8470642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