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十一”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9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防止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即日起全校各单位要针对本部门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校安委会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

重点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施工场地动火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师、学生对消防器材使用技能掌握情况。

2.交通安全

以校车安全和校园内交通安全为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校车管理协同机制的运行情况;校车维护保养情况以及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校车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驾驶人员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安全通行情况;上下学高峰阶段学校周边交通疏导情况。

3.食品、饮用水安全及传染病防控

以食堂饭菜、引用水为重点,着重检查餐厨器具消杀程序执行情况;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用水、用气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日常检查、登记制度和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制度;学校食堂日常检查、登记制度和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制度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4.实验室安全

重点对各级科研室实验室、各级工程技术创新平台、各类教学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开展安全检查。着重检查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配备使用情况;实验室卫生与日常管理情况;危化品特别是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电气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气体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师生对预案掌握情况等;实验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含压力气瓶)、辐射、生物、机械等实验设施、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6月21日教育部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地方列入此次安全检查的重点。

5.校园建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的资质资格,项目部人员到位履职情况;专项方案编制情况;施工及验收情况。

6.校舍安全、公房改造工程安全

重点检查教学楼、宿舍、公寓、食堂、会堂、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设施,特别是老旧校舍及暑期遭受大风、水淹等侵袭损坏的学校建筑设施安全情况;公房装修改造现场施工安全。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部(学院)、直属、附属单位应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部署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各安全分委会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实验室安全、消防、交通安全、食品饮用水安全及传染病防控、校园建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校舍安全、公房改造工程安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各安全管理委员会分委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制定出应急预案,以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并报各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分委会备案。

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各安全管理委员会分委会将以适当形式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望各单位遵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三、检查日程安排

2019年9月19日至9月26日,各单位自查、整改。

2019年9月27日至9月30日期间,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各分委会自行安排时间组成检查组进行全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束后各安全管理分委员会针对检查的具体情况发出整改通知。本次安全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各单位应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本单位安全检查总结材料上报各安全管理分委员会备案。

校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