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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3 点击量:

各学部、学院:

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落实教育部工作要求,提升安全工作水平,学校生产与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决定即日起针对各学部、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和治理活动。

一、检查内容

1、气瓶

重点排查气路走线杂乱,不规范,无标识,不接减压器;室内气瓶数量过大;易燃易爆、有毒气瓶室内存放没有气体监控和报警装置;实验室内安装的气体泄露报警器、带气体泄漏报警气瓶柜的传感器没有定期检测;气瓶不固定,气瓶暴晒;气体钢瓶使用状态牌缺失等隐患。

2、危化品

重点排查管制类化学品双人双锁保管缺失,危化品管理的完整动态台账和MSDS/SDS缺失;试剂未存放在专用试剂柜;未普遍配备标准试剂柜;试剂分类不明确,有固、液试剂混放;废液桶标签不规范,缺少废液信息;试剂瓶敞口、标签缺失或脱落;使用饮料瓶标签不规范等隐患。

3、用电安全

重点排查接线板直接放置在地上和接线板串联,实验室用电私搭乱接现象等隐患。

4、安全标识

重点排查涉及危化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同位素、强磁、高温、高压等高危场所无显著明确的警示标识等隐患。

5、实验室消防设施

重点排查灭火器数量、类型,有效期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各实验楼宇紧急逃生路线是否畅通,紧急照明灯功能是否正常,紧急逃生路线图是否张贴等隐患。

6、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

重点排查可能受到化学伤害实验室区域喷淋、洗眼器防护设施设备数量不足,功能缺失;应急药箱、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等隐患。

7、实验室应急预案、大型设备操作规程

重点排查实验室应急预案、大型设备操作规程缺失,高风险大型设备应急预案缺失等隐患。

8、实验室卫生

重点排查化学及有毒有害或危险实验区与学习区未分开;实验室杂物堆放过多,物品摆放杂乱等隐患。

二、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20日)

各学部、学院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组织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针对发现的隐患各学部、学院统筹制定整改方案,集中整改。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20年12月21日前向生产与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二)学校督查阶段(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30日)

根据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生产与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部、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的通知》(大工安办字[2020]7号)责令整改。

三、工作要求

各学部、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和整改活动,学部、学院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实施本次活动,切实认真抓好隐患整改。要以此次检查活动为契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顽瘴痼疾进行大扫除,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实验室风险可控,确保实验室安全高效运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言乐

邮箱:gaoyanle@

联系电话:84708685


生产与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