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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4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表彰在学校设备管理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开展2021年度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校内各单位(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机关各部门;

(2)先进个人:各单位、各部门的设备秘书岗位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设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设备管理工作,有健全的内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全面落实学校设备管理各项任务;

2.设备管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配备设备秘书,设备管理责任到人;

3.积极配合完成设备清查任务,清查完成比例高,账物相符比例高,及时提交清查报告且内容完整;

4.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中成绩突出,共享比例高、机时利用率高。

(二)先进个人

1.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本单位仪器设备情况;

2.认真完成本单位仪器设备的账目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设备实名制落实到位,标签完整,账物相符;

3.积极配合设备主管部门完成本单位设备资产处置工作;

4.配合设备主管部门有序组织本单位仪器设备的清查,及时提交清查报告,清查结果准确度高;

5.积极配合完成学校设备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能够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需求和建议;

6.热爱设备管理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工作主动积极、勇挑重担,在学校设备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卓有成效;

7.获评先进单位的设备秘书自然当选为先进个人。

三、评选程序

1.评选采用单位推荐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2.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先进单位按学院、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申报;

3.申报先进单位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先进个人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设备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

4.申报表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参评,多项申报要进行排序,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5.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审,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和实际情况确定评审结果;

6.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行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材料接收

纸质材料请递交至设备处:主楼西侧楼408室

电子版请发送至:shebei@dlut.edu.cn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7时

联系人:韩铭浩 联系电话:8470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