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表彰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充分调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学校实验室平稳运行并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水平,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校内各学部(学院)、机关各部门;
(二)先进个人: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管理岗位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人员。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单位
1.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校安全检查督导组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各学部(学院)。
2. 学部(学院)实验室2021年初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3. 学部(学院)实验室2021年初至今被下发红色预警整改通知单比例小于1%的(红色预警整改通知单数/学部(学院)实验室数量,下同理);
4. 学部(学院)实验室2021年初至今被下发橙色预警整改通知单比例小于2%的;
5. 学部(学院)实验室2021年初至今被下发黄色预警整改通知单比例小于5%的;
6. 不存在无故延期提交整改报告的(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五条,限期1周)。
(二)先进个人
1.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做出突出贡献的;
2. 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
3.对校安全检查督导组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督促整改的;
4. 积极组织学部(学院)对实验室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举一反三的。
三、评选程序
1. 评选采用单位推荐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2. 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先进单位按学院、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申报;
3.申报先进单位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先进个人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
4.申报表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参评,多项申报要进行排序,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审,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和实际情况确定评审结果;
6.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行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材料接收
纸质材料请递交至设备处:主楼西侧楼408室
电子版请发送至:gaoyanle@dlut.edu.cn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7时
联系人:高言乐 联系电话:8470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