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校实验室高压灭菌锅(灭菌器)合法合规安全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大连理工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现开展高压灭菌锅(灭菌器)自查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上报阶段(4月15日前)
各二级单位重点排查在用的高压灭菌锅(灭菌器)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按照规定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请各单位设备秘书于4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汇总报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dlutaqgl@dlut.edu.cn)。
二、集中整治阶段
1、请各二级单位按照附表的填表说明内容补齐设备出厂资料,学校将协助各单位办理“补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检测”等后续工作,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前,设备需暂时停用。
2、如需办理设备报废(报损)的,请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报损)手续。
3、各二级单位集中停用的特种设备请拟定存放地,同时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4、学校将集中组织各单位人员考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表:XX单位高压灭菌锅(灭菌器)使用管理情况自查统计表
联系人:刘海涛
咨询电话:8470642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