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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安全生产风险提醒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7 点击量:

各校区,安委会各分委员会,附属高中、附属学校,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近期生产安全风险进行提醒,并就学校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学校安委会各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职能业务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员责任制”要求,各二级单位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和完善覆盖本单位各领域、各环节、各角落的到底、到边、到人的全覆盖责任体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紧盯重要领域、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受气温升高、雨季来临以及节假日放假等因素影响,食品卫生、防洪防灾、楼宇工地以及实验室等安全管理风险增加,相关分委员会、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形势研判,加大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不可因分秒的懈怠造成不可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房屋装修和改扩建的审批及施工监管,切实加强学校动火作业管理;要立即开展楼宇内配电室、设备间等空间以及走廊、大厅、隐蔽角落存放杂物的集中清理,规范配电室、设备间等功能空间的钥匙管理、使用,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危化品购买、存储、使用管理,规范实验气体、特种设备、高温高压高速设备使用管理,严格射线装置、放射源及核材料购买和使用管理;要开展安全教育和警示提醒,增强师生生活、工作、学习、居家、出行中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雷防电、防盗防诈意识。

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附件1)要求,各分委员会及各单位要通过拉网式、起底式、全覆盖、无死角的深入排查,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持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清单管理、项目推进、精准问责,狠抓整改、跟踪问效、一盯到底。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对照本次专项行动排查观测点逐条过关筛查,请各校区、安委会各分委员会、附属高中、附属学校,5月18日前将排查发现问题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安委会办公室邮箱(dlutaqb@dlut.edu.cn)。

四、加强联动协同,确保信息通畅。学校安委会各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要把确保校园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工作协同联动、信息共享互通,增强“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淡化职能分工、岗位分工,一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要求。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