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切实做好仪器设备购置规划,提升仪器设备配置科学性,现开展2023年第一批仪器设备购置校级论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论证范围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管理重心下移,此次校级论证包括:
1.已申报获批2023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且计划在2023年内购置的单价或成套100万元以上(含)的仪器设备;
2.计划申报2024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单价或成套100万元以上(含)的仪器设备。
二、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仪器设备购置校级论证的申报组织工作。
1.申购人按照实际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购置单价一百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论证报告》(附件1)报各单位汇总、审核;
2.请各申报单位在充分考虑仪器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后,将同意申报论证的设备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购置校级论证汇总表》(附件2),连同论证报告一并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请各申报单位设备秘书务必于6月21日下午17:00前完成组织工作,逾期不能参与此批论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邮箱shebei@dlut.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送资实处设备管理科(主楼西侧楼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