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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仪器设备购置校级论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0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切实做好仪器设备购置规划,提升仪器设备配置科学性,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仪器设备购置校级论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论证范围

已通过今年第一批校级论证的仪器设备不再参加,此次校级论证包括:

1.已申报获批2023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且计划在2023年内购置的单价或成套100万元以上(含)的仪器设备;

2.已申报2024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单价或成套100万元以上(含)的仪器设备。

二、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仪器设备购置校级论证的申报组织工作。

1.申购人按照实际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购置单价一百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论证报告》(附件1)报各单位汇总、审核;

2.请各申报单位在充分考虑仪器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后,将同意申报论证的设备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购置校级论证汇总表》(附件2),连同论证报告一并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本次校级论证,将对购置必要性、可行性不充分的设备限制采购,请申购人认真评估和准备相关材料。各申报单位设备秘书务必于9月27日下午17:00前完成组织工作,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室邮箱shebei@dlut.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室(主楼西侧楼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