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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9 点击量:

各学部学院、校分析测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现开展2022-2023学年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上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并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报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的贵重仪器设备为2023年8月31日(含)以前在帐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的03类(仪器仪表)中4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统计数据的时间段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教育部考核标准

1.定额机时

通用设备:1400小时/年 公式=7小时×5天×40周=1400小时

专用设备:800小时/年 公式=4小时×5天×40周=800小时

2.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要的后处理时间

三、填表说明

1.填报方式:仪器负责教师通过网上填报

登录大连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平台--个人业务--大仪使用数据上报--在线填报--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请各位仪器负责老师认真据实填写其中的3列至19列的数据,同时请审核设备其他信息,如无出入,请勿修改;

2.涉及到各单位的仪器和相关负责教师的名单,将会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位设备秘书;

3.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设备信息均来源于我校校产数据库,如果权属有变动,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变更或交接手续,不能因此延误统计工作的按时完成;

2.仪器全年有效工作机时(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项之和)原则上应达到教育部定额机时标准(专用设备800小时,通用设备1400小时),如果没有达到定额机时标准,必须填写明不达标原因(附件2),由设备秘书汇总后发送至sysk@dlut.edu.cn

3.请各单位设备秘书督促各位设备领用教师据实填报并及时汇总提交。此次统计情况将是2023年各学部、学院开放共享及使用效益考核中的重要评价指标。

4.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

联系人:王涛 陶冶

联系电话:84706425 1394090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