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点击量:

学校安委会各分委员会,校内各单位:

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为确保校园封闭期间学校生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现就加强校内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学校安委会各分委员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动态跟踪、状态监测,及时消除各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做到责任到位、履职到位、管理到位、处置到位。

2.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检查排除各类风险和隐患,加强风险点管理和应急突发事故处置,确保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机制落实、人员落实。

3.校园封闭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各单位须明确驻校管理责任人,强化安全教育和巡检巡查,确保实验室内水气电、气瓶气罐、化学试剂药品等使用处于安全状态(形态),禁止实验室无人空转,禁止无驻校管理责任人的实验室开放。

4.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师生个人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各单位须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5.大连市静默期间,各二级单位的实验试剂耗材进校和废液校外转运等工作暂停,后续工作安排按照大连市和学校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