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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2 点击量:

各学部、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号,详见附件1)和科技部对我校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现场核查的情况,现开展2021/2022学年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上报工作,请各学部、学院认真组织并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报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的贵重仪器设备为2022年8月31日(含)以前在帐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的03类(仪器仪表)中4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统计数据的时间段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另外,2022年7月开展的科技部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中所填报的仪器设备2021全年使用机时,经核查发现存在整数机时及一人名下多台设备使用机时相同等问题,请填报教师再次核对当时所填报的使用机时,如有问题,请予以更正并据实注明原因,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汇总到学院设备秘书处,由设备秘书统一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教育部考核标准

1、定额机时

通用设备:1400小时/年公式=7小时×5天×40周=1400小时

专用设备:800小时/年公式=4小时×5天×40周=800小时

2、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要的后处理时间

三、填表说明

1、填报方式:仪器负责老师通过网上填报

登录大连理工大学设备综合管理系统--个人业务--大仪使用数据上报--在线填报--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请各位仪器负责老师认真据实填写其中的3列至19列的数据,同时请审核设备其他信息,如无出入,请勿修改;

2、涉及到各单位的仪器和相关负责老师的名单,将会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位设备秘书;

3、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设备信息均来源于我校校产数据库,如果权属有变动,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变更或交接手续,不能因此延误统计工作的按时完成;

2、仪器全年有效工作机时(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项之和)原则上应达到教育部定额机时标准(专用设备800小时,通用设备1400小时),如果没有达到定额机时标准,必须填写明不达标原因(附件3),由设备秘书汇总后发送至taoye@dlut.edu.cn

3、请各单位设备秘书督促各位设备领用老师据实填报并及时汇总提交。此次统计情况将是2022年各学部、学院开放共享及使用效益考核中的重要评价指标。

4、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

联系人:陶冶

联系电话:13940903017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