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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系统领用单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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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系统领用单位调整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9

用于设备系统领用单位调整的申请和审批。

注意事项

1、设备系统中领用单位的调整,需申请单位提出申请,采用线上填报的方式,实行网上办理,申请单位无需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申请设备系统领用单位调整须依据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文件,申请增设或更名的领用单位名称须与学校文件中设立或变更的机构名称一致。

3、设备系统中,大连理工大学为一级领用单位,学校各学部学院、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等为二级领用单位,二级单位内设机构为三级领用单位。

4、新增领用单位如涉及学校现有设备类资产的归属,申请单位和资产相关单位应尽快完成资产梳理和调拨工作。新增三级领用单位的设备类资产由所属二级单位统筹管理。

5、领用单位更名,仅变更设备系统中领用单位的名称,其他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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