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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家具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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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家具报废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21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仪器设备、家具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大工办发〔2023〕17号),为全校在职教工提供仪器设备、家具报废服务。

        材料说明:

1、单价原值<10万元的仪器设备和家具的报废,由单位设备秘书汇总打印《报废校核表》,核实账物信息。设备秘书按月汇总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等决策会议进行决策,决策会议纪要及报废清单书面材料报资实处,扫描件上传国资平台。

2、单价原值≥1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报废,由申请人打印《大仪报废技术鉴定表》并上传国资平台。二级单位审核后由单位设备秘书将《大仪报废技术鉴定表》原件交给资实处。

具体内容请登录校园门户后详见业务系统中的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平台。(系统链接https://webvpn.dlut.edu.cn/http/57787a7876706e323032336b657940247f02161bb2079f5bbe02ff3c84f58629/sfw/user/index.jsp?_t=1694559169612)